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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疏散楼梯是建筑失火后的逃生通道,既要满足快速疏散的条件,更要保证安全。如果防火门在火灾发生时没有关闭,烟气就很容易进入楼梯,把本该安全的疏散通道,变成弥漫着有毒烟气的“死亡之路”。
生活中,门、安全出口、楼梯间等,都是我们在遭遇火灾时的疏散通道。只有保持疏散通道畅通,才能让我们在灾难来临时安全撤离。
我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对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有以下规定:
1、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保障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畅通的消防安全职责。
2、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,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,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。
3、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,承办人应保证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、疏散指示标志、应急照明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。
4、任何单位、个人不得占用、堵塞、封闭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。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。
5、单位存在占用、堵塞、封闭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,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,责令改正,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。
但事实上,占用、堵占疏散通道的情况屡见不鲜,例如在楼梯间堆放杂物、停放自行车,在安全出口设置遮挡物,将防火门常开。从历年的火灾亡人案例来看,丧生火海的人有不少是因为安全疏散通道被堵、防火门失去作用、安全出口被锁闭等导致人员无法逃生,酿成了惨剧!由此看来,保证疏散通道的畅通不应该止限于规定,而应付诸于行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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