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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<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>的通知》(教师[2016]3号)、《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(2017-2020年)的意见》(教师[2016]10号)和《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<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省级培训项目管理办法>等三个文件的通知》(教职成[2017]560号)精神,经研究决定,2017年继续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项目,计划完成300名左右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任务。
企业实践对象是全省各类中等职业学校从事职业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、55周岁以下、具有初级以上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。参加企业实践教师的从教专业应与企业实践岗位相近。参加过2017年省级职业教育“双师型”教师培养培训的教师原则上不再参加此次企业实践。
企业实践时间是2017年12月初至2018年1月底,时间为50天左右。教师到企业实践期间享受国家法定休息日和节假日。 教师企业实践采取“技能培训+顶岗实习”,实行“师带徒”模式,在企业的生产和管理岗位兼职或任职。企业实践基地为每位实践教师配备专门的指导老师(师傅),采取生产现场考察观摩、技能训练、专题讲解、小组研讨、技能培训、上岗操作和演练、参与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、创新等形式进行。教师通过企业实践,重点了解企业生产组织方式、工艺流程、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,熟悉企业相关岗位(工种)职责、操作规范、用人标准及管理制度等具体内容,学习所教专业在生产中应用的新知识、新技能、新工艺、新方法,增进对企业生产和产业发展的了解,并结合企业实践提升实践教学水平。